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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、III 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

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,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,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延续注册:

1)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;

2)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,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;

3)附条件批准的医疗器械,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。

II、III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流程.png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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